每经AI快讯,据浙江发布,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构建浙江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12月15日起施行。其中提及,支持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资金做好公租房基本保障,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为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解决住房困难。鼓励地方因城施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支持地方申报城市更新行动试点。
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怎么解决?
青年人经济基础相对弱,又是新市民,对于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房子问题,确实是大事,不仅是个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社会问题。 国家应该继续下大力气政策扶持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安居乐业是古话,中国人一直把房产问题看的尤为重视,住房问题已经涉及到个人婚姻,事业,甚至是就业问题,青年人想买房,更多的是靠父母,从而引发更多的借贷问题。 严重影响国民的幸福指数。
另外,如今未有政策,其实总结下来就是,自己买适合自己的,量力而为,我给以下建议:
1.手头资金比较少的年轻人,那就建议你们购买60-70平左右的小两房,空间对于小两口或一家三口来说,还过得去,不算宽敞,但是作为前期过渡居住还是不错的,在城市里这样也能解决小孩上学等一系列问题。 等到以后自己努力奋斗再把这套卖掉置换大点户型,这样父母也年老了,也可以跟自己住一起,自己也可以尽尽孝。
2.对于手头资金比较充裕的来说就比较简单了,资金一般的就买100-130平3-4房这样直接一次性搞定,一辈子不换房子都可以,家里人都住的下。 对于资金更加充裕的人,那就别墅无疑,别收总价由低到高依次是:叠加别墅、联排别墅,双拼别墅,独栋别墅。 有多少钱就办多少钱事,自己慢慢努力即使达不到最初的目标,相信也不会太差。
个人看法:说实话,我现在早已停止买房打算了,尽管我的收入也不低。 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最重要。 如果以后房价真的涨到天上去了,可能人工也会涨到天上去。 如果把自己几十年的青春搭进砖头里面去,我才不干呢。 现在,房子让有钱人去玩去。
住建部: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青年人
10月21日至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7月22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福州、上海、杭州、广州、厦门、西安等城市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是新发展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决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印发后,特别是7月22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是按照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对本地区住房保障体系进行了完善,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是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在广泛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上海、广州、深圳计划“十四五”时期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别为47万套(间)、60万套(间)、40万套(间),均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北京市正在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将不低于30%。 三是充分利用《意见》明确的各项土地支持政策,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注重实现职住平衡。 四是注重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政策导向,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各地均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 要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落实好《意见》明确的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有关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以监测评价为抓手,指导督促城市切实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为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作出更大贡献。
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福州市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以及闲置厂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市长专题研究班的39个城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住房租赁市场又一利好政策公布 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表示各地要把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基础性制度进一步明晰
近段时间以来,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难的问题屡被提及,相关政策不断出台。 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 《意见》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对于新市民更为关心的租金水平问题,《意见》明确表示:“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有3.76亿流动人口,由于普遍收入较低,租赁需求主要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而市场供应的主体是60-90平方米、月租金3000元以上的房子,可供选择的公租房规模较小,导致新市民、青年人寻找合适房源困难。 此次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未来我国将形成覆盖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助于缓解现有租赁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也能在城市中安居乐业。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对此表示认同,她认为《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服务对象、租金安排、户型面积都有明确的界定,这对加快补齐住房租赁市场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短板,完善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有积极意义。 同时,让新市民和青年人以相对较低的租金支出解决住房问题,能够避免高房价对消费的挤出效应,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完善土地等支持性政策
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支持政策,《意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明确。
一是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可将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 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
三是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中央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
四是降低税费负担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五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精准度高、操作性强”是《意见》的突出特点。 赵然指出,《意见》直击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两大矛盾:一是市场供给与需求错配的矛盾,二是市场支付能力有限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投入大、收益低的矛盾。 《意见》提出的多项支持措施,都将极大缓解市场供需错配的矛盾。
政策大礼包频发
近几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备受关注,政策利好不断出台,仅今年已发数次政策大礼包。
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4月9日,住建部召开6个城市座谈会,要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随后5月12日和14日,住建部分别在沈阳、广州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分两批参加。
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确定了多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要求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此次会议更大的亮点是,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除了中央层面的部署外,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出台涉及租赁住房的新规。 比如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意见》对近期各部门关于租赁住房市场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以及优化行政审批等多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减轻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的负担,提高了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利于培育发展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