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内外关注的“郎”与“夜郎古”商标纠纷案又有新进展。
11月19日,记者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夜郎古酒业”)获悉,公司已于11月18日向四川省高院递交上诉状。
“上诉是对方的权利,尊重对方的权利。”针对夜郎古酒业的上诉举动,郎酒股份相关负责人11月19日对记者表示。
此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郎酒公司诉夜郎古酒业、贵州夜郎古酒庄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夜郎古酒业等被判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亿元,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夜郎古酒·大金奖”和“夜郎春秋”白酒,同时在30天内变更企业名称。
对此,夜郎古酒业于11月11日发表声明,称对相关判决结果深表震惊与遗憾,并将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