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胖东来集团创始人发文称“员工结婚不允许要彩礼”引关注。21日,记者从胖东来集团行政管理部门获悉,目前尚未形成规章制度,只是提前倡导。工作人员称,公司倡导不要彩礼是希望不铺张浪费,减轻年轻人压力,“我们倡导这块是不要彩礼、不铺张浪费,也是想让年轻人轻松的生活,不要因为这种彩礼产生压力。”(@新京报)
如果女方要彩礼是陋习,那孩子一定要跟男方姓算不算陋习?
盲目攀比,不贴合实际地索要彩礼属于陋习,而合理的充满人情味的彩礼;一般情况下孩子和男方姓只能算作是一种文化传统,不能算作陋习。
适度合理且为礼节性的彩礼不算陋习
彩礼作为中国传统婚姻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在我们国家发展了将近有2000多年,这种传统直到目前还没有消除,这说明它有存在的合理性。 作为礼节性的,能够体现男方对于女方的诚意的,没有盲目攀比的,充满浓浓人情味的合理彩礼,我们应该看作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和传承,这和陋习没有什么关系。
自母系氏族社会结束,母系氏族社会会开始,子随父姓是一个传统,在全世界的姓氏文化中,几乎都遵从这种文化价值观,欧美有些国家女子嫁给丈夫之后,女子的名字和姓都有可能随丈夫。 所以很难说子女随父亲就是封建余孽,属于封建思想,需要进行革除的,所以也不能算做陋习。
无须在子女随谁姓的问题上纠结
现在社会,妇女的社会地位不断提升,他们享受了更多的权益,国家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婚姻自由权,国家的法律法规支持妇女对于孩子具有优先抚养权,有姓名决定权,如果哪个妇女想让自己的孩子随自己,那么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至少在法律层面国家是支持的。
通过上面的简单分析我们发现,只有那些不切合实际,盲目攀比,数额巨大的索要彩礼才属于封建陋习,这样的婚姻关系缔结,我们当然是需要反对的。
而那些注重人情味,坚守传统文化,合理的礼节性彩礼,我们还是应该支持它,不属于是陋习。 现代社会妇女儿童的地位在提升,妇女有决定自己的孩子谁随谁姓的权利,国家也保障妇女的这项权利。 而子女随父亲姓是一种传统社会文化价值观,不属于陋习。
子女随谁姓《婚姻法》有规定,保护妇女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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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开始结婚不要彩礼是真的吗(明年结婚真的不允许收彩礼吗)
明年结婚真的不要彩礼了吗?关于彩礼,你需要知道这些
近期,关于彩礼的讨论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尤其是有关于明年结婚是否还要彩礼的议题,更是引发了广泛的热议。 许多人根据中央开始的高价彩礼治理行动,开始好奇未来的婚姻是否真的无需彩礼。 然而,真相究竟如何呢?
一、彩礼现状解析
彩礼一直是结婚过程中备受关注的焦点。 虽然社会上对于彩礼的议论纷纷,但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来约束彩礼的给予与否。 现实中,彩礼的数额因地区、家庭差异而迥异,小到金银首饰,大到现金、汽车甚至房产。 而关于结婚不要彩礼的规定,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二、法律规定与现实实践
实际上,《民法典》中禁止的是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与给予彩礼并不冲突。 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实际上是双方自愿的事宜。 因此,彩礼是否给予以及数额多少,主要是依据双方家庭的经济情况和共同协商的结果。 而针对高价彩礼带来的经济负担等问题,多地确实已经发布倡议抵制高价彩礼,但不代表完全废除彩礼这一传统习俗。
三、文化与传统的考量
彩礼作为一种婚姻习俗,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内涵。 因此,简单地否定或禁止彩礼并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而应该更多地关注如何引导彩礼回归其本意,避免其成为负担或引发纠纷的工具。 对于那些借机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应当予以规范和引导。
四、婚姻自由的强调
婚姻是自由的,彩礼是否给予、给予多少也应当遵循双方的意愿。 过高的彩礼不仅可能给男方家庭带来经济压力,还可能影响到婚姻的纯粹性和双方的幸福感。 因此,双方在考虑婚姻时,应当更多地关注彼此的感情、价值观以及共同未来的规划,而非过分强调物质条件。
综上所述,明年结婚是否不要彩礼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答案。 国家并没有出台新的关于彩礼的政策,因此对于彩礼的问题主要还是依据双方家庭协商和地区的传统习俗来决定。 在面对彩礼问题时,应当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既尊重传统习俗,也关注婚姻的实际需求和双方的感情基础。
国家提倡结婚不要彩礼,那全职太太离婚后谁来保障她们的利益?
离婚诉讼时可以用民法典的补偿制度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当下中国的很多婚姻关系中,女性是相对弱势的一方,而她们中很大一部分是全职太太。
全职太太将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了家庭。 她们远离职场,社交圈缩小,使得她们在思维方式、生活频率上与丈夫的差异不断增大,而这无疑会增加婚变风险。 家庭的破裂对她们来说,不只是情感危机,还是经济危机、生存危机。 她们需要面临如何独立生存和重新走入社会、进入职场的难题,而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她们的弱势更为明显。
民法典补偿制度依据民法典审结的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这其中涉及到《民法典》关于家务补偿制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全职太太的利益,给全职太太增加了一份保障。 那么作为全职太太,在诉讼离婚的时候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不区分夫妻财产所有制类型在《民法典》之前,《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两部法律虽然都对此有类似规定,但是均将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确定为“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采取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之间,才适用离婚补偿规定。 《民法典》本条删除了对夫妻财产制类型的要求,无论夫妻采取的何种财产所有制,均有权利在离婚时请求补偿。
以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为前提本条列举了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作为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可提出经济补偿的情形,当然,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并不局限于列举的几种情形,为家庭利益而负担的义务均应在此之列,主要表现为家务劳动。
新婚姻法唤醒女性保障意识“以前很多女性都是为自己的老公和小孩买保险,给自己买保险的很少。 ”新婚姻法颁布后,许多女性也开始关注自己的保障和理财问题。 这是好事。 女性除了学会独立,有自己的事业,在面对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和风险,如何靠自己的力量去化解风险,保障日后的生活呢?相信保险是当之无愧的首选。
但是现在很多女孩子在恋爱阶段,几乎都有工作,只是生孩子后,尤其是孩子三岁前,女人几乎没心思工作,然后由于长时间不工作再工作时比较吃力,再加之丈夫怂恿,女人这时候很容易辞掉工作,步入全职太太的轨迹。 而全职太太却是新婚姻法下最危险的职业。
全职太太的弊端在经济上没有自主权:女人一旦做了全职太太,意味着家庭全部开销都要依赖男人,先别说男人慷慨与否,至少女人要钱次数多了,都会觉得自己没用。
很容易把自己变成黄脸婆:全职太太因为每天操心的是丈夫和孩子的饭菜,操心的是孩子的学业问题,为此,基本上每天过着菜市场、孩子学校、家,三点一线的生活。 对于刚入职全职太太的女人或许在出门时还进行一番梳妆打扮,时间久了,甚至连脸都懒得洗就敢出门。 当自己不修边饰久了,自然就沦为了黄脸婆。
自信心在一点一点的撕毁:恋爱时,基本上男人都会把女人当神供着,任凭女人怎么矫情,男人都会忍之;在女人徘徊在做全职太太还是坚守职场的关键选择时,男人也可以装孙子求女人回归家庭;当女人在做全职太太十几年之后,男人忘记了自己当初的承诺和誓言,现实的残酷在于在情场上,永远都是新人笑,没人在意旧人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