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不正当竞争!商务部对欧盟进口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张智 北京报道

继6月中旬商务部宣布对欧盟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之后,我国再次拉起反补贴大旗。

8月22日,商务部发布信息称,商务部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中国奶业协会和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乳制品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调查。

根据审查结果,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8月2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这是又一保障国内行业权益的新措施。

“中国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是应中国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这与欧委会在没有成员国和产业界申请的情况下,贸然发起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有着本质区别。”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强调。

接近商务部的相关人士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国对欧盟乳制品发起反补贴调查,旨在破除不正当竞争,和欧美近年来对我国发起的“双反”性质截然不同。

反补贴立案调查启动

商务部公告显示,乳制品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书主张,申请调查产品接受了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的补贴,欧盟相关乳制品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20项。其中,有7项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下的补贴项目,13项为爱尔兰、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克罗地亚、芬兰、罗马尼亚和捷克这8个欧盟成员国实施的补贴项目。

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接到反补贴调查申请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规定,2024年8月7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欧盟政府发出磋商邀请,并于8月14日与欧盟政府进行了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最终决定反补贴立案调查。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国内产业有权提起贸易救济申请,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和自身的合法权利。商务部收到申请后依照法定程序与欧方就补贴事项进行了立案前磋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证据进行了审查。商务部认为,国内产业申请符合反补贴调查立案条件,决定发起调查。”何亚东表示。

欧盟是中国乳制品进口第二大来源地,去年欧盟对华乳制品出口额约为17亿欧元。其中,爱尔兰是对华乳制品出口额最大的欧盟国家。《爱尔兰观察报》22日刊文指出,该国每年对华4.2亿欧元的乳制品正因中国和欧盟之间“针锋相对”的贸易冲突而受到威胁。

欧洲最大农业组织Copa-Cogeca也表示,农民们担心欧盟与中国贸易的紧张关系进一步升级。

何亚东对此表示,商务部将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公开透明地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

“相信中欧之间会找到一种建设性的方式来解决任何双边争端,就像过去在其他问题上发生的那样。”欧洲乳业协会秘书长亚历山大·安东对此表示。

进出口仍保持较快增长

事实上,近年来,以欧美为代表的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商品的制裁举措。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起了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2024年7月4日,欧委会公布了初裁,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7.4%至37.6%的临时反补贴税。8月20日进行终裁披露,并将于11月4日前做出最终裁定。

对此,中国也在不断努力保障自己的应有权益。

商务部表示,中方多次指出,欧方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预设结论,在调查各环节的做法均违背其承诺的“客观、公正、非歧视、透明”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以“公平竞争”为名行“不公平竞争”之实。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也表示,这起调查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和政治主导行为,无视客观事实,罔顾世贸规则,违背历史潮流,损害欧盟绿色转型进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只会损人害己。

不过,“双反”的武器并不止掌握在欧美国家手里。但对中国来说,“双反”调查旨在保护行业健康发展。

在此之前的6月6日,商务部收到了中国畜牧业协会代表国内猪肉及猪副产品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法于2024年6月17日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8月1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部分锑、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于9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商务部表示,锑、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中国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并根据自身需要,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旨在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政策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下一步,我国将继续依法依规推进出口管制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外贸摩擦不断,但我国进出口仍然取得亮眼成绩。

“受国际需求回暖和补充库存等因素影响,今年前7个月,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额为11836.6亿美元,其中,电子家电行业中的集成电路、家用电器和计算机产品对应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了22.5%、15.1%和8.7%。”8月23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会长张钰晶对包括《华夏时报》在内的记者表示。

而从更大范围来看,前7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4.8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其中,7月当月进出口3.68万亿元,同比增长6.5%,月度增速连续4个月保持在5%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前7个月,中国与东盟、欧盟、美国、韩国贸易总值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中国与东盟贸易同比增速最快,达10.5%;中欧贸易扭转了今年以来同比持续下滑的态势,较去年同期增长0.4%。中美、中韩贸易同比增速也较上半年进一步加快。


中国应如何应对美国商务部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面对各种正当和不正当反倾销,我国国内外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需要对此作出反应。

一、对于政府方面:

国际反倾销经验告诉我们,在反倾销的情况下,政府作为一个宏观管理的地位需要进行一个宏观的调控:

1、需要在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协助和配合下对反倾销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预警机制,避免国外的反倾销造成我国的经济问题。

2、在反倾销的应诉过程中要加强流程的协调以及过程的服务。

3、在反倾销中要积极利用WT0的解决机制来解决自身遇到的不合理反倾销行为。

4、政府应该要做出坚决的态度,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坚决反对,建立健全反倾销保障体系,一且出现反倾销机构的立案调查情况,要及时进行贸易联序的整顿,加大企业宏观调控的力度。

二、法律方面:

重视培养反倾销人才工作,对于企业反倾销知识及时培训,从而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进行政府的交涉和反倾销的法律相关处理。

三、企业自身:

1、要保证自己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相关规范,避免倾销出口的行为。

2、国外反倾销的行为一且立案之后要进行积极应对,尤其是相关行业协会作为部门的主要合作组织要积极预防和应诉国外反倾销行为,积极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搜索证据,是否出口产品实质阻碍或者实质阻碍威胁到进口国相关产品市场。

3、重点关注涉案产品的调查范围,如有机会进行涉案产品抗辩的,应积极申请抗辩;

4、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靠谱的反倾销律师团队从反倾销调查发起,跟踪案件,搜索信息,能够极大帮助企业损失减少。 即使反倾销调查结束,进口国发布终局裁定,要求征收反倾销税,律师利用好进口国的反倾销追溯征税体制,积极进行年度复审,可以力争通过复审取得较低税率,帮助企业重返该国市场。

请问这段日语翻译成日文怎么翻?

商务省、EUのワインに反ダンピング调査を开始 商务省は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ダンピング条例』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助金条例』に基づき、欧州连合(EU)から输入するワインに対して反ダンピング调査と反补助金调査を行うことを発表しました。 商务省は中国酒业协会から申し込みを受けました。 申请で欧州连合はダンピング及び补助金など不公平的な方法で我国に输出し我国のワイン产业に冲撃を与えたため欧州连合(EU)から输入するワインに対して反ダンピング调査と反补助金调査を行うことを指摘した、商务省公平贸易局の関系责任者は「中国政府の调査机関として、われわれは保护贸易主义に一贯して反対し、中国は贸易救済措置を讲じる度に慎重な态度を取っている」「近年欧州连合から输入したラインは确かにものすごく势いで増えていることが気づき、国内のワイン业界の申请に対して関连法によって厳格な调査を行う」、と述べました。

双反调查案例

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发达国家中甚至有部分陷入了经济衰退,这导致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在此背景下,欧美国家对中国产品实施的“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显著增加。

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数据,2010年欧盟对中国产品的贸易救济调查共11起,是前一年的1.6倍,立案数量创四年来最高,涉及金额庞大。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这一年共发起58起337调查,其中有19起与中国企业有关,占调查总数的近1/3,反映了对中国光伏、风电塔等产品的关注。

2011年,欧盟对中国有机涂层钢板发起了“双反”调查,采用不公平的“替代国”做法,对中国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同年,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及越南的风电塔产品也发起了双反立案调查。

中美光伏行业的“双反”事件尤其引人关注。 2011年,美国SolarWorld等公司对中国光伏产品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诉,随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14家中国企业进行联合抗辩,最终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 2012年,美国商务部对反补贴作出初步裁决,税率从2.9%到4.73%不等,而反倾销税率将在稍后裁定。 然而,业内普遍对此结果持谨慎态度。

另一方面,2010年中国商务部针对美国取向电工钢产品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美国随后在世贸组织提起申诉。 2012年,中国在世贸组织上诉机制中对美国的申诉进行了反击,针对这一贸易争端展开了上诉程序。

总之,近年来,中国在面对欧美国家的“双反”调查时,企业积极抗辩,政府也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寻求公正裁决,反映出双方贸易摩擦的复杂性和国际规则的重要性。扩展资料

“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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