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16日电,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某境外企业A公司通过与我国具有测绘资质的B公司合作,以开展汽车智能驾驶研究为掩护,在我国非法开展地理信息测绘活动。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A公司为某国重点敏感领域项目承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并不具备在我国单独开展地理信息测绘活动的资质。为规避我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该公司以汽车智能驾驶研究为由,将项目多次外包,最终委托具备测绘资质的国内B公司具体实施。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驱使下,B公司完全沦为A公司的牵线木偶,而其所具有的测绘资质也为A公司在我国境内非法获取测绘数据起到了掩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