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前海联合基金30%股权第四次挂牌,此前曾被中小股东拍下
中国基金报记者 王建蔷
日前,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钜盛华)所持有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联合基金)30%股权再次被挂牌拍卖,这已是这家基金公司股权第四次被挂牌。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8月下旬的第三次拍卖中,这部分股权由前海联合基金第二大股东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商物流)拍下。业内认为,此次该笔股权再度摆上货架,证明上次的拍卖最终还是未能成功交易。
前海联合30%股权第四次挂牌
记者注意到,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又一次挂出了前海联合基金的股份。
根据披露信息,此次依然是被执行人深圳市钜盛华持有的前海联合基金对应出资额6000万元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该笔股权首次转让。此前,该标的物曾在今年3月和7月中旬、8月下旬先后三次挂牌,如今已是第四次走上司法拍卖平台。
据拍卖平台公开信息,这次股权拍卖将于10月10日10时起拍,参与拍卖报名需缴纳保证金753万元。截至发稿,该笔股权拍卖尚未有人报名,但有157次围观,0人设置了提醒。
从拍卖价格来看,此次的挂牌价格为3766.22万元,与第三次的挂牌价一致。据了解,目前该部分股权已经冻结,其实际评估价格为6725.40万元,按照此次公布的起拍价格来看,已经折价44%。
公开信息显示,前海联合基金成立于2015年8月7日,是国内成立的第99家基金公司。其共有5家股东:深圳市钜盛华、深圳粤商物流、深圳市深粤控股、凯信恒,前海人寿保险,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0%、25%、25%、15.1%、4.90%。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海联合的5位股东中,除4位被列为被执行人,其中就包括此次拍卖30%股权的深圳市钜盛华。
据了解,深圳市钜盛华持有的前海联合基金的股权曾先后被上海金融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目前仍处于冻结状态。
此前曾被中小股东拍下
回顾过去三次的拍卖,第一次因“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撤回拍卖,在第一次正式拍卖中,有2065次围观,但仅有1人报名,最终因为无人出价流拍。
但在第三次拍卖中,事情有了阶段性的结果,前海联合基金第二大股东粤商物流以3784.22万元拍下前海联合基金30%的股权,折价比例为44%。
根据当时的情况,如果拍卖成功,粤商物流的持股比例将增至55%,从而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显然,这个设想并未成真。现在前海联合基金30%的股权再次被挂牌出售,表明这笔交易并未达成。
天眼查显示,拍下股权的深圳粤商物流也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除了持有前海联合基金,该公司还分别持有前海人寿保险和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19.8%、20%的股权。
按照规定,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9月8日17时前缴清。也就是说,除380万保证金外,粤商物流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3404.22万元。
有法律人士表示,“鉴于粤商物流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自身还存在大量未解决的债务问题,所以在成功竞得前海联合基金的股权后,可能会无法完成后续尾款的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排除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粤商物流的银行账户或其已支付的保证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可能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若买受人在拍卖后反悔且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法院有权决定重新进行拍卖。在此情况下,原买受人将无法参与新的拍卖活动,且其支付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不过,中小基金公司股权转让频频延期、难找买家接手在行业内并不是稀罕事。包括此前东海基金的22.6027%股权,宝盈基金、嘉合基金部分股权拍卖艰难等,再次引发市场对基金公司股权乃至公募牌照的质疑。
“近两年来中小公募的经营难度较大,有些甚至面临生存压力,由于竞争力不足,相关股权的价值和潜力不被看好,因此难以转让。”一位公募人士表示。
: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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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知道一家公司做私募基金和股权是否合法有资格
在工商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公司注册信息,在基金业协会可以查询到企业的备案信息,有这两个手续就可以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没有办法直接查到他是否有私募牌照。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 公司式私募基金,如股胜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
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
国家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 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扩展资料:
私募基金和股权公司式组织形式: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
5、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 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基金不让卖,5000家三方财富公司要凉了?
厂长的话
这两天基金销售新规正式落地,加上之前民间借贷红线的相关政策,让本就“难受”的三方财富管理行业雪上加霜。也有朋友问厂长是不是以后买基金不能找三方财富机构了,得直接去基金管理人那边买?三方财富真的活不下去了吗?
卖基金必须持牌
早在8月22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就给出了明确的信号。他在第六届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
“我国有超过5000家财富管理公司,主营业务是代销基金等金融产品,其中相当一部分存在无牌销售保险、公募基金及设立资金池等问题,给金融稳定带来严重威胁。 未来要严格加强市场准入,财富管理公司从事金融产品销售业务必须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牌照。 ”
看到这个消息以后,厂长认识的中小三方财富机构都要炸锅了!毕竟持有基金销售牌照的机构行业内就只有36家,而且基本都是大公司:
诺亚、利得、浦领、泛华、宜信、恒天、高晟、新湖、大唐、海银、钜派、富国大通、九泰、云湾、爱建、乾道、陆浦、瑞威、洪泰、资舟、青岛意才。 已经出事的有 民创、金诚、普信、网信、锦安、泰诚、恒宇天泽、瀚亚、诺远。
绝大多数中小财富管理机构是没有基金销售牌照的,靠着卖保险、非标信托、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证券基金为生。
可以说从资管新规以来,包括经济增长下滑导致的无风险利率随之下降,整个财富管理行业的利润空间不断收紧,基本上是“操着白粉心,赚着白菜钱”。
就在财富管理机构“心慌”的时候,过了一星期不到,8月28日证监会正式“响应”范一飞的发言,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5大要点
厂长这边也把基金销售新规的重点帮大家总结一下:
1、首先明确的是基金销售牌照不仅可以卖公募,也可以卖私募。
在办法的第六章就有一条单独的规定:
“基金销售机构除开展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外,依法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参照适用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的规定,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私募股权留有口子
说到卖私募,前几天有朋友一直和厂长说以后私募股权可能就不让三方财富机构卖了,即便持牌也不行。
明面上呢,好像确实是这样。从办法的第九条指出: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专业从事公募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从事其他业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但是大家要注意一下最后一句话,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2016年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私募基金可以由私募管理人自行销售(直销),也可以找第三方机构代销。
而代销机构的要求是: 有证监会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中基协会员, 而且私募募集办法规范的私募包括所有类型的私募,并未特别限制在私募证券领域。
所以厂长觉得还是留了一个口子给这些持牌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6年9月份,独立基金销售机构122家,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36家财富管理机构。
3、尾随佣金设置上限
由于基金公司本身销售能力偏弱,还是比较依赖渠道,大型三方财富在销量上更有保证,所以在佣金这块比较强势,之前有些基金公司向三方机构支付的尾随佣金比例甚至可以达到60%以上。
而这次办法也明确个人销售不得超过基金管理费的50%,机构销售则不超过30%,这样也是为了让整个市场更加 健康 长效。
4、禁止短期业绩宣传
之前行业一直有乱象,比如某个基金常年业绩一般,结果近一两个月因为市场趋势业绩很好,找到三方财富合作。 三方财富为了卖出去产品也就给客户看这两个月业绩,且产品额度不多了,造成这个基金公司很牛逼的假象。
为了杜绝这种不客观的虚假宣传和“饥饿营销”,办法也明确规定了禁止短期业绩宣传,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展示的任意业绩区间均应当超过6个月。
5、强化基金销售牌照的准入
前面说过大部分财富管理机构并没有牌照,很多理财顾问也没有专业能力去辨别基金产品。 但在2016-2018年,行业野蛮生长,这些机构的理顾仍然向客户推介高风险的股权产品,因此积聚了大量的风险。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 此次办法规定禁止同一控制人控制两家及以上独销机构,一参一控; 加强分支机构设立约束等。
母基金的双赢
这几年在整个市场都在去非标的趋势中,只要是想诚心做下去的三方财富机构都在寻找标准产品“突围”,前提就是先弄到公募基金销售牌照。
持牌的这些机构就开始卖公募基金了,大家也知道 公募基金是没有后端收益分成 ,三方财富也只能赚点微薄的认购费+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想靠卖公募赚钱,规模必须做的足够大,即便是TOP财富管理机构,这也是需要过程的,目前在总体收入的占比还比较一般。
那怎么办呢?还是要赚钱啊,特别是上市了的有业绩压力的财富管理公司。 后来大家知道了, 股权FOF母基金模式开始流行。
简单点来说就是三方机构下属的私募基金发行一款长期限母基金,拟投几个著名的头部VC、PE基金来吸引客户。
这样的模式可以说是双赢,首先风险比较小,一只母基金可能投5-7个子基金,而1个子基金可能投10-20个项目,这样一算就是投资者的钱最终分散到100来个项目里去了,客户放心买,机构安心卖。
对整个三方机构的形象也是有不错的提升,比如客户买了某三方的产品,最终投到了红杉旗下的基金,收益可以过几年再看,但是当下心里还是美滋滋,毕竟出去可以说是沈南鹏在帮我做投资,对三方的品牌认同度也会提高。
又因为这些都是头部基金,他们拿到的项目也基本是市场上最好的那批,相对来说成功率不会太低。 其实VC/PE的投资逻辑很简单,本来就属于高风险投资,10个项目里只要有1-2个成功了就回本了。
回到三方这边,这个模式最有用的一点就是利润高。 一个母基金期限10年,管理费每年2%,客户买100万产品,机构等于锁定了20万的收益,这还不算子基金后端收益分成。
这也是为啥大机构都在发母基金的原因,能贡献利润谁不爱呢?
两极分化的股权私募
一方面,对三方机构而言,私募股权业务可以说是非标转标期间最重要的收入支柱之一,如果真不能卖私募股权了,对自身的影响会很严重。
另一方面,这几年因为受到监管趋严、资管新规出台、金融去杠杆发挥效力等影响,中国VC/PE市场全面回调,逐步进入资本寒冬;2020上半年,受突发疫情的影响,资本寒冬背景下的VC/PE募资市场再受重创。以下是投中研究院统计的近10年VC/PE基金情况:
别看这两年规模急剧下降,但是头部机构依然不差钱,一级市场属于典型的“旱的旱死,捞的捞死”!
不然上半年高瓴和红杉哪来那么多“钞能力”,恨不得把全球医药赛道给买断...
除去这些头部机构,其他的都挺惨的。 但也有一部分优质的黑马VC/PE,这些基金的创始人很多都是从头部机构自己出来单干的,能力很强,只是不够“出圈”。
当一家基金业绩很好,能力很强但不被大家所知的情况下,那它们就得找一些渠道营销了,三方财富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渠道。
一旦不让三方卖股权了,这些股权基金公司就不是“难受”的问题了,是只能直接打出gg了。
所以不让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卖私募股权这种情况,在厂长看来几率比较低。 这两边都有需求,最重要的是国家一直在强调支持直接融资、鼓励资本扶持中小企业成长。
要真的断了这条路,岂不是“打脸”式的反向操作?
其实监管层一直以来的导向就很明确,保护投资者,排除行业乱象,不会一刀切。 让真正合规的机构继续生存,把违法违规的“毒瘤”给彻底清除。 真正实现 “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的良性循环。
天津天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虚假内容
中期代表:天津静海县5800亩土地运营权由于静海县直属天津滨海经济区的发展纲要范围内,天凯又是静海县唯一的一家股权投资公司,董事长在静海县也具备相当影响力,所以经天津市政府,静海县政府批准特把县政府拥有的一块5800亩的土地全权交给天凯公司清理.包装.挂牌上市.出售。 经与静海县国土部门核实,5800亩土地全权委托天凯公司挂牌出售系虚假宣传。 长期代表:内蒙古大型露天煤矿(所有权)总投资3.5亿。 目前处于筹备中预计半年至一年后就会达到日产量1万吨。 现在市场煤价:700—1000元/吨,按此计算:就会产生300万/日的利润。 四大资金保障:很多投资者担心到期能不能如期支付我们的本息。 有什么保障,为此潘总也做出了解答:一:天凯公司一直在做实体,包括煤矿每天都产生收益。 二:国资委项目支持 包括土地。 。 。 等都是经过短期包装就可以上市销售;最低回报率不低于7倍。 三:公司股东赔付:天凯拥有五大实力股东,如果到期未能支付投资者的钱,会由股东方以股份的形式先行赔付给投资者。 四:银行先行赔付:天凯公司由中国银行托管,如果项目没有如期达到预期收益,会有托管银行负责先行赔付给投资者,然后银行再对公司实行控股,拍卖等手段去追讨银行为此赔付的钱。 以上四大资金安全保障每一项都能最大程度的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三:公司将主要从事并购性投资聚焦天津,点燃中国经济发展新引擎 21世纪,中国经济快速前行,以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迅速发展。 天津陆地面积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57公里,作为中国北方环渤海地区最重要的经济中心,2006年中国滨海新区被纳入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称为继深圳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个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北大创业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健钧表示,在国内,创投概念与典型的PE概念还存在相互混淆的地方。 而未来,两者之间的概念将有望逐步清晰,分工也将更为明确。 他认为,未来创投将投资各阶段的未上市企业,而典型的PE今后主要从事并购性投资,更多地保持综合性的特点。 刘健钧是在日前举行的“2010中华创投家深圳论坛暨新形势下的投资与募资策略”上做上述表示的。 刘健钧介绍说,按照国际标准,只有对限于成长中的企业进行并购投资,才是属于狭义的PE范畴。 中国目前并购投资非常少,因此一些机构只好将中后期投资也统计到PE范畴,导致创投概念与典型的PE概念相互混淆。 他认为,今后并购基金将更多地保持综合性的特点,而经典的创投基金可能将逐步显现出更多的行业性的特点。 因为决定并购基金成败的关键因素是企业是否具有管理增值空间和财务重整的可行性,而不是产品和营销模式。 加之PE管理人也主要是流于管理增值空间和财务重整这两方面因素,因此并购基金往往会在各行各业里面去寻找投资的机会。 但是经典的创投就不一样了,决定创投基金成败关键因素除了企业组织管理体系和财务指标之外,尤其需要关注产品和营销的模式,再加之创投的管理人多半具有比较深厚的行业背景,因此,随着创投基金专业化运作,将会逐步显现出行业性的特点。 此外,刘健钧还预测,未来中国股权与创投基金将总体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从资金来源来看,将逐步呈现出一个多元化的态势;从管理背景来看,本土基金将巩固主流地位,但外资仍会占一定市场份额;从组织形式看,将呈现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相得益彰格局;政府引导基金对创投基金扶持作用将日益显现;公司附属基金将快速发展起来,并且保持相当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