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据津云消息,日前,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通知》提出, 一是取消天津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二是取消天津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 《通知》提出,一是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二是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三是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通知》提出,一是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结合各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等情况,科学控制增量,合理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设计规范和标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探索建设更多“好房子”,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时,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区施策,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根据本区实际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开展商品房促销、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等措施,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区做好房地产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对住房需求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此次政策调整适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新期待,从交易管理、信贷等方面推出一揽子综合性政策措施,让居民购房选择空间更大、购房门槛更低、还款压力减轻,有利于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近期,国家对房地产相关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出台系列支持政策。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9月29日,人民银行发布住房信贷政策,统一首套和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调整存量房贷款利率。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城市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近年来,我市多次调整优化住房限购、住房信贷、住房公积金、套数认定等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满足了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对住房需求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新需求和对高品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天津市出台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一是取消天津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二是取消天津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一是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二是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三是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是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结合各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等情况,科学控制增量,合理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设计规范和标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探索建设更多“好房子”,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时,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区施策,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根据本区实际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开展商品房促销、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等措施,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区做好房地产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地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政策,“表现偏弱城市或将跟进”

继郑州之后,又一城放松限购政策。

3月30日,澎湃新闻从福建省福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处确认,外地户籍在福州主城区内购房已无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或落户,并且已经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福州市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6个区,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平潭6个县及福清市。

此前有媒体报道,非福州五城区户籍家庭(含港澳台)在五城区购房,无需提供近两年内满12个月医社保或纳税证明或落户,即可购买一套福州五城区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购买后该房屋仍受限售政策影响。 此外,长乐户籍也属于福州本地户籍,拥有长乐户籍的购房者可在福州五城区购买两套住宅。

福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对此表示,能买几套及限售等细则和文件尚未出台,但是已经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58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福州存在放松限购的基础。 从福州的市场来看,土地市场热度依然处于低点,2022年第一批次土地集中出让活动中,17幅用地流拍2幅,取消出让3幅,仅4幅溢价出让。 同时,商品房去化周期偏长,五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近20个月,市场供大于求的态势依然明显。 在此背景下,适度放松限购,有利于市场供求平衡,更有利于缓解供给的结构性压力。 此外,福州并非全面放松限购,从放松的方式来看,对面积有一定要求,强调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目的也是更多保障首套刚需类型的需求。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3月以来,包括福州、郑州、哈尔滨、青岛即墨等地纷纷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

多城取消限购、限贷等限制性措施

今年3月1日,郑州打响“取消限购”第一枪,同时宣布取消“认房又认贷政策”。

郑州市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这也意味着郑州正式取消了“认房又认贷政策”。

与此同时,郑州率先放松了限购政策,《通知》提出,为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子女、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的,鼓励老年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哈尔滨住建局则于3月23日发布通知称,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

这也意味着上述《通知》中的“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 ”、“实行区域性限购政策”等废止。 上述于2018年5月5日出台的《通知》提出5项楼市紧缩措施,包括在哈尔滨市有针对性地加强土地供应、实行区域性限购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与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 其中,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调控松绑城市有何共性?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指出,目前已有郑州、哈尔滨、福州等城市取消限购、限售这种限制性政策,其背后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与楼市表现较为乏力,市场情绪较为低落等困局待解的迫切性有关,往往对限制性政策进行明确的放松,作用力相对较强,预期效果较为明显;其二,与城市、政策的特征有关,限制性政策往往是由地方设立推行的,因此城市在对其调整上的可操作性较强,也是出于降低成本考虑。

关荣雪指出,由于当前楼市表现仍较乏力,市场信心未见明显好转,地方楼市纾困迫切,加之近期疫情反弹局面较为严重,为楼市交易活动增加了不少阻力,合理且恰当地对政策进行调整有利于引导房地产市场向健康良性发展,因此后续不排除有更多房地产市场表现偏弱的城市跟进调整限制性政策。

张波指出,以哈尔滨为例,哈尔滨和很多深度降温城市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市场的供需处于长期失衡状态,近5年的市场供给量都明显超过需求量,这会导致两个结果 ,一是商品房交易市场长期低迷,自住性购房需求透支严重。 二是土地市场降温加速,房企拿地的信心亦明显不足。 因此,控制供给并提升需求的政策对市场来说影响更为直接,也会拉动自住型购房需求积极入场。

郑州则在去年遭受了疫情和水灾的双重影响下,房地产市场和企业也遭遇了较大的压力,业内认为,郑19条的出台有助于全面稳定市场、促进合理需求入市以及保障企业现金流稳定。

业内:限制性措施进入新一轮“退出潮”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限售、限购、限贷等是调控的短期行为。 当楼市热了,限制性措施就要启动或强化(比如限售从3年调到5年);反之,限制性措施就要弱化或退出。 当下,各地楼市下滑明显,已经影响到了全链条的正常循环,从卖地、开工、到销售,到竣工,都受到较大冲击,行业良性循环不畅。 在保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部分城市退出限制性措施是必然的。

关荣雪亦提到,限购、限售这种限制性政策对于楼市管控的力度相对较大,作用周期相对较短,效果较为明显,而且限购、限售对于炒房等风险的打击效果也较佳;另外,限购、限售等这类限制性政策其实更多是由地方自身推行操作,因此在收紧与放松的调整方面较为灵活;但如果把控不好力度也会存在一定的弊端,如过度限制可能会降低市场购买欲,导致楼市供需失衡等。

李宇嘉表示,当前高房价、新房大户型化和豪宅化的倾向下,无论从收入来看,还是预期来看,刚需购买力都比较弱。 要释放和启动需求,就必须将改善型需求激活。 因此,非热点城市的限购政策或将迎来调整。 限售和限购调整,在促进住房消费、合理需求,促进行业良性循环的语境下,有更强的合理性,限制性措施进入新一轮“退出潮”。

根据诸葛研究院的统计数据,进入2022年,市场政策端接连释放改善信号,楼市“松绑”的队伍不断壮大,也从侧面反映出城市对于政策放松的迫切性与必要性。

据诸葛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30日,有62个城市松绑了楼市政策,主要在放松限购限贷,降低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公积金贷款放松,放松限售限价,购房补贴等层面。 综合来看,楼市政策适度放松对于多维主体均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对于购房者的利好更为显著,将有效缓解部分困难群体购房资金、门槛限制等压力;对于城市而言,购房需求进一步释放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成交有所上升,与此同时缓解城市库存压力,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另外,多城适度放松楼市政策也是切实落实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相应主体责任,促进行业的内部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周内6城放松楼市调控:限售、限购、限贷等短期措施退出

(记者 计思敏)二三线城市政策松绑的全面性正不断扩大。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近一周时间已有6个城市放松楼市调控政策,包括浙江衢州、河北秦皇岛、甘肃兰州、四川绵阳、浙江丽水、浙江台州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从近期各地政策放松情况看,各地放松的积极性在增加。 同时,政策放松的全面性也在不断扩大,从此前很多城市放松首付比例即三成改两成以外,现在各类放松的内容都很多,限购等政策也陆续放松,限售等内容也有松绑或取消的动作,应该说政策放松进入比较全面的阶段。

一周内6城放松楼市调控

以浙江衢州为例,今年4月1日,浙江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使得衢州成为全国首个限购、限售均取消的城市。

按照《通知》,非衢州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衢州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这也意味着,非衢州户籍家庭可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 而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也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优化区域限售方面,《通知》指出,《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衢州作为三四线城市,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市场一直低温运行,当前市场调整压力仍在,据中指数据监测,2022年一季度,衢州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同比降幅超七成。

紧接着,4月2日,澎湃新闻获悉,河北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废止《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发布的《通知》显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我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秦皇岛住建局内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限购和限贷等内容上。 根据2017年秦皇岛政策,外来人口购房需要1年社保,同时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 据此可以认为,此次秦皇岛废除了限购政策,也对贷款首付政策进行了放松。

此外,4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印发《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提出降低个人购房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区域限购以及放宽限售条件。 其中提到,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与此同时,4月以来,四川绵阳、浙江丽水以及浙江台州均分别出台公积金购房新策。

多城取消或放松限购及限售政策

上述6个城市只是今年以来楼市政策松绑中的一个缩影。 分类来看,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是此轮楼市松绑的一大突破点。

今年3月1日,郑州打响放开限购第一枪。 3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为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子女、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的,鼓励老年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业内人士指出,该规定实际上就是取消了限购的规定,即老年人投靠家庭可以新购一套住房,这是无条件的,增加了此类家庭的可购房套数。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之后,福州、哈尔滨、青岛即墨、衢州、秦皇岛等地也纷纷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限售、限购、限贷等是调控的短期行为。 当楼市热了,限制性措施就要启动或强化(比如限售从3年调到5年);反之,限制性措施就要弱化或退出。 当下,各地楼市下滑明显,已经影响到了全链条的正常循环,从卖地、开工、到销售,到竣工,都受到较大冲击,行业良性循环不畅。 在保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部分城市退出限制性措施是必然的。

其认为,限售和限购调整,在促进住房消费、合理需求,促进行业良性循环的语境下,有更强的合理性,限制性措施进入新一轮“退出潮”。

多城相继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

除了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今年以来,多地相继下调二套房首付款最低比例。 同策研究院认为,这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购房者支付压力,激活各地购房需求,进而带动市场成交的回升。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至少已有7城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包括广西北海、福建福州、江西南昌、广西南宁、山西晋中、甘肃兰州、河北唐山等。

其中,广西北海为今年首个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城市。 1月12日,广西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

随后,福州市跟进下调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1月28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江西南昌于2月13日宣布降低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广西南宁宣布,从3月1日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

晋中亦规定,自3月1日起,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3月4日,河北唐山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同时,也降低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按照新规,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甘肃兰州在4月5日宣布,要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 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根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4月5日,超65个城市出台楼市松绑政策,政策松绑内容主要涉及到放松限购,取消、放松限售,降首付比例,降房贷利率,公积金贷款优惠,购房补贴,房企资金支持。

同策研究院认为,郑州、哈尔滨等城市出台的放松限购、限售等政策一方面是为了促进市场快速回温,未来更多的大中城市,可能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出台更多实质调控放松的政策。 从市场端来看,目前整个市场购房需求低迷,主要是由于调控政策下市场依然持续下行及购房者对于房企债务违约导致项目违约的恐惧心理。 尽管政策频出,但开发商、金融机构和购房者的信心尚未恢复,因此房企投资意愿不强,银行房贷相对谨慎,购房者观望情绪也在上升,尤其是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短期内市场可能依然维持下行趋势。

同策研究院报告显示,从不同能级市场来看,经济发达、人口吸附力强的高能级城市市场需求支撑更足,对政策利好的反应也更快。 一线城市可能下半年率先回温,二线及部分强三线城市,可能受到一线城市带动逐渐回温,而大部分三四线城市,预计依然保持市场下行,低位盘整的状态。

天津发文:2020年落户、购房限制正式放宽

3月2日,天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文件,文件表示,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对落户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制定六项政策支持,其中在受到普遍关注的落户、购房方面均有放宽。

具体表现为:

落户方面

对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津落户。

换言之:在政策试行区,符合海河英才的直接落户;就职满1年的本科及以上员工,可以不限制年龄,但是要求社保在津缴纳;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员工落户,企业有相当自主权,企业出名单,政府接单办;不足本科的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同样可在津落户。 该条政策相对征求意见稿大幅度降低了员工在企业的就职年限,征求意见稿要求为就职3年方可不受年龄限制。

购房方面

户籍迁入本市的,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户口暂未迁入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本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换言之:承接项目员工外地户籍也可以在津购房1套,但是所购房产需要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该条政策与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

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实现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对落户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子女教育保障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项目所在区为其在职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

二、便利医疗医保服务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医疗保险的,本市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落实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探索实行医疗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三、鼓励职工来津工作落户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津落户。

四、完善投融资扶持

统筹用好海河产业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等现有产业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设立母基金或子基金,招揽非津投融资企业来津发展,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提供投融资扶持保障。

五、满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迁入本市的,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本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本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六、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

对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形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税收收入分享;所形成的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计指标分计。

以上措施,自2020年2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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