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称 取消公摊 公摊不透明才是根本问题 一周内两地官宣

一周之内,两地先后官宣“取消公摊面积”。

12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发文明确,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此前的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亦发文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更早之前,广东肇庆和湖南湘潭等地就提出“取消公摊”。此外,包括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地,虽然未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限制、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12月18日通过微信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公摊的操作并不意味着小区的规划建设要取消公摊部分,但对于购房者最为关心的房价和得房率等问题,这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取消公摊”。

“取消公摊也可以被理解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应结合其他相关内容综合推进,包括持续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结合交房即交证、现房和精装修交付等模式,以更好地提升购房者的幸福感,并真正促进购房品质的提升。”严跃进补充道。

多地明确“取消公摊”

从取消公摊面积的城市来看,目前多以三四线城市为主。

12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相关政策,并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此前的12月12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相比之下,湘潭市在今年9月就已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进行计价、宣传和销售的政策。

而肇庆则在今年5月出台“21条”措施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

每经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对于一些实际得房率较低的房子而言,如果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方式购买,对部分购房者来说,相当于以更低的总价购得了相同户型的房产。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这一优势更多地取决于开发商愿意让利的程度。

此外,有些楼盘由于本身就是零公摊,实际得到的房屋面积甚至比建筑面积还要大,因此取消公摊面积政策对其购房总价并不会产生影响。

“虽然衡阳目前已经官宣取消公摊,并表示可以按照套内面积进行计价,但不同的开发商在执行层面可能还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衡阳本地的房产中介小杨告诉每经记者:“政策是统一的,但实际的操作还是取决于开发商能够提供的优惠力度。”

据小杨介绍,衡阳目前多数新盘处于尾盘销售阶段,新开盘的项目并不多,开发商并不一定愿意给出很大折扣优惠。有的项目原本可以给出九五折优惠,但如果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话,开发商可能就会把折扣优惠收回去。

“公摊不透明才是根本问题”

“从房价的角度来看,虽然可能存在将公摊部分的房价转移到套内面积计算的情况,但这样做会使房价呈现得更加直观。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这一变化有望促使房地产企业降低售价。”

在严跃进看来,部分城市在实施按套内面积计价后,购房者签约面积即为实际入住面积,将有效解决以往“买大住小”的困扰,切实保障了购房者权益,真正做到“所购即所得”。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认为,目前市场上对所谓的“取消公摊”其实是存在误解的,实际上“取消公摊”与“按套内面积计价”完全是两码事,公摊面积很难真正意义上取消,公摊面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生活品质。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对公摊面积有所计较,是因为许多开发商在设计样板房时会把公摊面积做得很小,但实际交房时情况却并非如此。”张大伟指出,公摊面积的不透明性和前后不一致性,才是许多购房者面临的根本问题。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无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还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对购房整体成本的影响可能并没有想象中大,本质上是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的差异,对房价影响整体较小。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有利于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由于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是既定的,如果按照套内面积来计算,一般会导致房屋单价上升。比如原来100万元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套内面积是75平方米,如果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的话是10000元/平方米,按75平方米套内面积计算单价是13333元/平方米,购房者的购房款总额不会变,只是房屋单价的标签发生变化。”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告诉每经记者,按套内面积计算单价可能会进一步强化房价上涨的预期。

宋红卫进一步分析称:“取消公摊面积符合购房者的利益诉求,有助于购房需求的释放以及高品质住房的打造,也是房地产行业进入到存量阶段后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业主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哪些不算公摊面积

当你决定要买房子的那一刻,是必须要了解公摊面积的,因为公摊面积,其中所包括的东西相对来说比较多,而且面积所对应的费用是必须要交的,这个费用是每家业主都需要承担的,所以避免不了,那么,我们可以先看一下业主公摊面积包括哪些,然后,再看一下哪些不算公摊面积。 业主公摊面积包括哪些人们习惯性地认为公摊面积无非就是走道和电梯,但其实像管道井、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等都属于公摊面积的计算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减少公摊面积,可能会影响住宅本身的品质。 如若将房屋配套用房压缩到最小,一些设施能省就省,最终会影响到楼梯、走道的宽度以及电梯数量,业主居住感觉并不会很好。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废品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整幢楼服务的管理用房和公共用房的建筑面积;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共用墙体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两部分,一是保障业主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公共建筑面积,另外就是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哪些不算公摊面积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小区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等。 4、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来源:微资讯、《楼事纪》)相信大家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已经了解到了业主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其中所包括的地方是比较多的电梯,走道,管道等一些地方,这些都属于公摊面积,因为这些都是公用的地方,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同时告诉了你们哪些不算公摊面积,仓库和机动车库就不属于公摊面积了。

买房承担公摊面积是否合理?

所谓“公摊面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废品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北京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解释,在建筑物中有三个面积定义,第一个面积定义是使用面积,使用面积一般也叫地毯面积,也就是我们房屋墙面以内的部分;第二个面积指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也包括我们现在的隔断墙中间的50%的墙体部分;第三个部分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在套内建筑面积基础上把分摊面积计入。

有媒体指出,从1998年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公摊面积就因为不符合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

问题一:买房公摊面积大,购房人承担合理吗?

公摊面积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一种做法,显然,这并不合理。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值班罗敏采访时表示,公摊面积已经常常变成了开发商变相涨价的手段。

张大伟表示:“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其实公摊面积大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的话是建筑本身的一些,然后另外一方面其实是公摊部分被开发商用来做其它用途是比较普遍的,最简单的比如说有一些车位用途,有一些这个其他的公共设施等等,在购房的这个合同里面如果签署这个不明确的话,有一些开发商开发商就会用这个一些这个噱头,其实是变相的达到了一个房价上涨的这么一个目的。”

问题二:得房率低得离谱,需要进行规范吗?

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是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 公摊面积如何算,合理比例究竟是多少,一直以来都缺乏明确规定,甚至有的房子公摊面积高达50%。 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张大伟认为,国家必须出台相关的规范,设立得房率下线。

张大伟说:“应该在这个和法律方面是有一些规范规定。 一般在这个市场销售过程中的话,大概得房率应该一般在75%~85%之间。 从这点来看的话,应该是有一些建筑规范或者说行业规范之类的,避免出现个别区域里面得房率对50%左右的这么一个畸形的一个情况。 ”

问题三:按照套内面积卖房的重庆模式适合推广吗?

重庆,在中国房地产市场里,显得“特立独行”,不仅房价相对稳定,而且房子以套内面积为标准出售,也就是说,买100平米的房子,居住面积就是100平米,“货真价实”。

早在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后在2011年又进行了修订完善。 张大伟表示,按照套内面积来销售更科学,对于“重庆模式”是范本。

张大伟指出:“重庆的这个模式的话,它对于市场,因为他是一直是这种封闭监管的一个城市,相对而言的话,他购房者也接受了这种定价模式。 其实它的面积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更直白更直接,你买到多少就是你用多少,就是直接对应的这一点来看的话,其实是从合同角度来说是比较健全健康的。 ”

问题四:取消公摊面积收费会影响小区品质吗?

在其他条件都同等的情况下,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的配置越高,房价越高;如果公共区域的条件越差,房价就会越低。 不少人担心,如果取消公摊面积收费将影响小区品质。 北京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表示,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小区品质可以通过收取物业费来保障。

包华指出:“我们的物业管理,比如说它的定义它应该是指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用的是物业费的概念,而我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分配这个物业费的这个分摊,用的是我们占有整个面积的一个份额,也就是说我的面积大我多摊、面积少就少摊儿,这个分摊比例是一样的,所以它只是一个份额的概念,这个应该说没有矛盾。”

问题五:取消公摊面积收费开发商会变相涨价吗?

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 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 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乱象,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 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危言耸听。 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随着开放式小区越来越多,政府在公共区域建设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开发商取消公摊面积收费是趋势:“以前的话因为这个绿化以及安全都是要开发商来做,那开发商为了承担这部分成本有要求,或者说购房者来支付一些公共设施的这种费用。 但是未来的话从长远来看,应该说这部分费用从国外的这个成功经验来看的话,更多的是由政府来做。 中国未来的发展这种开放型的这种社区,就是不存在购房者来支付这个公共部分面积的可能性了。 所以从长远来看的话,这个我们可以说这个套内面积会是一个更主流的基本方式。 ”

买房“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专家:几乎不影响房价

如何理解住建部新规拟“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的一句“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发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媒体和自媒体上出现的“取消公摊”等标题,存在误读。 有专家指出,征求意见稿中出现“住宅建筑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旨在为购房者提供更清晰的购房参考,防范一些房地产商通过公摊面积做虚假文章。 那么如何理解“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以套内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近年来已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并无强制要求。 在实践中,我国多地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不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透露,除重庆自2002年就已明确“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外,近年来已有多个城市启动相关试点或两种计价方式并行:“目前各地开始有一些试点。 全国真正已经执行的只有重庆一个城市,其他在试点或者两种并行的还有北京、上海等很多城市。 在这些城市的预售许可证里,一个是建面(建筑面积)的定价,另一个是套内(使用面积)的定价。 今天的政策大家很关注,但其实在两三年之前试点就已经出现了。 ” 专家:“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便于购房者直观比较 符合“房住不炒”政策导向 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近年“以套内面积而非建筑面积进行交易”在一些地方陆续推开,主要源于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不断发生。 公摊面积被一些媒体称为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和服务收费争议由来已久。 公摊,主要指电梯、走廊、楼梯间、公用墙体、设备间等。 同一个小区的不同楼栋、不同楼层,公摊面积都可能有所不同。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征求意见稿中“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一个重要意义在于,购房者可以“做比较”,“当他比较同一地段的两个小区时,如果都是按建筑面积计价,或者一个按建筑面积计价一个按使用面积计价,比较起来可能会有点难。 但如果都是按照套内面积(使用面积)计价,那比较起来就很直观了。 ” “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也被称为“所见即所得”,这种方式旨在减轻买房者顾虑,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部分打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这样做法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也符合“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因为对于购房者,公摊面积只是附属设施,对他而言更重要的是具体居住面积。 居住面积“一是一,二是二”,买房才会没有太多顾虑。 如果套内面积小,老百姓觉得不划算,就不会去买房。 开发商也会更加注重如何做大套内面积,也会防范他们通过公摊面积做虚假文章。 ” 由此可见,“住宅建筑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并非不少媒体和自媒体所言“取消公摊”,也并不能直接导致“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的现象不再发生,但可以让购房者擦亮眼睛,通过更直观的比较,做出购房决定。 张大伟认为,主要受政策影响的是期房交易,因为其得房率存在波动和不确定性,二手房和现房交易几乎不受影响。 对于有房一族以“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可能导致资产缩水的顾虑,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未来政策适用范围或将进一步细化,仅目前来看,无论哪种面积计算方式,房屋总价都是不变的,对房屋所有人影响不大:“比如你房子的建筑面积100平米,单价比如是5万,那么总价500万。 建筑面积除以1.333,使用面积大概70多平米,总价500万不变,单价就不是5万了,肯定是高于5万的。 ” 目前政策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记者昨天接触的几位业内人士均表示,目前政策尚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主要约束的是工程建设方面,不涉及后期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距离正式文件还较为遥远,同时也尚不确定是建议标准还是规定强制标准,更多内容还等待有关部门做进一步解读。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四层以上住宅建筑应有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同时,还对房屋验收交付给出了详细的标准。 记者 丁飞、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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