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朱女士向南都记者报料称,今年8月20日,其4岁半的女儿在中山市阿丁莱幼儿园上室内足球课时,迎面撞上了活动室窗户上突出的大理石,导致上嘴唇裂伤。朱女士认为,突出的大理石刚好和小孩的面部齐高,存在安全隐患,校方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沟通数次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中山市阿丁莱幼儿园。
10月14日,双方在第二次调解时,朱女士提供一份“协议书”,自愿放弃赔偿,要求校方公开向其家庭真诚道歉,澄清不实言论。10月17日上午,南都记者就此事采访校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就此事发布了声明,不便接受采访。
保健室不见校医 家长质疑急救不到位
“我们家长明明有登记过电话,为何还要添加微信来联系,这点让人感到十分不解”。朱女士表示,事发后校方并未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其,而是一名老师添加了其微信,告知了相关情况。“监控视频显示女儿是在10:06撞到,我是在10:25左右收到消息,距事发已有近20分钟”。朱女士表示,在监控视频里看到女儿撞到的一瞬间,感觉“十分揪心”,如果学校能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家长,自己也能尽早赶到女儿身边陪伴。
让朱女士更生气的是,通过监控了解到,女儿送到学校保健室时,保健室并没有校医在场,老师在现场为其女儿处理伤口。后来可能是意识到伤口的严重,这才打车将其女儿送往医院,此时距事发已有半小时左右。朱女士认为,女儿在保健室的20多分钟里,始终未见医务人员的身影,这肯定是管理上的失职;此外,校医不在场,老师应该第一时间将女儿送往医院,学校的急救和应急管理措施不到位。
10月17日,阿丁莱幼儿园官微发布了“中山市阿丁莱幼儿园关于暑假班幼儿意外受伤事件的声明”(下称“声明”),称老师在孩子撞伤后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将其抱送至保健室,因当日校医请假,总务主任(持有保健医资格证)及时对孩子伤口进行初步检查和紧急处理。在确认孩子伤口需要专业医生处理后,当天上午约10时30分,在老师联系上家长后,将孩子送往中山市人民医院就医。
8月27日,朱女士带小孩去广州南方医院京溪附属医院就诊,并跟美国私人整形医院的医生视频,医生们均表示小孩后续会需要做整形修复,但目前年纪太小做不了,要等到十岁之后才能做。朱女士称,在医生的建议下,伤口处每天都要贴上“减张贴”、涂抹祛疤膏,要坚持半年之久。“目前女儿嘴唇上的伤口依然十分明显,用手触摸有些发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留下疤痕”。
数次沟通未果 家长放弃赔偿要求真诚道歉
朱女士表示,根据医生的诊断,发了两份草稿协议给学校,其中一份是无需学校承担目前的所有医疗费用,只需承担小孩在十岁后做整形修复的手术费,届时由学校实报实销;另一份协议是现在一次性支付合理的赔偿金额,包含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约139万元。学校对于两份草稿协议均不认可。
阿丁莱幼儿园发布的“声明”中称,由于家长的赔偿要求金额巨大,园方经董事会研究讨论后认为,该赔付要求的金额已严重超出中国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因此园方向家长表明无法按照其要求的金额进行赔偿。
朱女士表示,校方曾给出了一份“幼儿意外伤害解决协议书”,这份“协议”在费用承担方面包含了“中山市内就诊”“激光美容治疗”“非本市就诊”等四项内容,其中第四项内容为“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就本次意外事件对乙方造成的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朱女士称,在咨询过律师后,认为该协议对乙方(幼儿家长)的权益没有足够的保障,对该份协议表示不认可。
10月14日,朱女士和园方在东区教育办公室的组织下进行第二次调解,双方就赔偿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朱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当天其准备了另一份“协议书”,自愿放弃所有金钱方面的赔偿,重新提出自己的诉求:公开向其家庭真诚道歉,并承认学校安全疏忽的问题,以及急救和校园应急管理措施不到位,将公告发布于公众平台;召开家长会澄清之前对其家庭言语上的诽谤,说受伤小孩的父母会危及在校学生和韩园长人身安全的言论,以及父母要求赔偿太高的言论,一并道歉。
10月17日,该园长向南都记者表示,学校在安全管理上确实有疏忽之处,绝不会推脱或回避责任。沟通过程中,家长激烈的言辞确实让自己感受到“学校安全受到威胁”,关于“家长太贪婪”的言论并不属实,因此拒绝了这份协议。
当天南都记者在现场走访时看到,撞伤女童的窗沿、门把手等突出的坚硬物,已用软性材料包裹起来。
采写:南都记者 刘贤沛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